瀏覽人次: 1015

大學部四年制進修部(夜四技)

大學部(夜四技)修業規定

  1. 最低畢業學分128學分,其中共同必修科目25學分,專業必修科目63學分,專業選修科目至少40學分。
  2. 專業選修科目除列表課程外,亦可修習外系所開之課程,電子工程系外至多承認12學分。
  3.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不列入畢業學分。
  4. 111學年度起適用。

課程科目表下載

大學部進修部選課道路圖(Road Map)